我交了一个甘肃女友,现已分手,分手前我的工资卡在她手里,密码她知道,多次索要她不给,12月17日中午11点发工资,11点10分她在兰州当地取款机上取走4500元,请问她这算盗窃吗,是否可以去报案。
2025-04-07 11:31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如果您的女友仅是在银行ATM机上取款,并未使用该银行卡进行其他非法活动,则可能不会构成盗窃罪。但是,如果您认为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建议您报警处理,以便警方能够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提醒您的女友注意自己的财产安全,避免发生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