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厅不给处理案件怎么办

2019-08-27 17:1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107条:“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也就是说:如果执行中没有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况,法院应当在6个月内执行终结;但有本院院长批准的,还可以延长。   2、执行局迟迟不执行解决办法: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现在执行很难,执行员的压力也很大,尽量沟通吧)。   (2)你己也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你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2的规定,向上级法院反映:“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包括受委托执行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执行结案的,应当作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对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的,上级法院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与下级法院共同执行,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法院执行。”

2019-08-27 17:14:2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446今日律师解答 48739

相关推荐
赔偿书小孩签字可以吗 1回答
美容整形没有病例违法吗 1回答
为什么派出所喜欢私了 1回答
工作时眼睛受伤视力受损 怎么申请赔偿 1回答
在公司申请破产前起诉 1回答
农用三轮车撞人后逃逸怎么处理 1回答
校外补课违法吗不是学校老师 1回答
我刚接收一条来自广西农信银行开通手机银行的验证码,我本人没去过广西,也没办过信用卡,是不是我的身份信息泄露了,骗子用我的身份信息来做违法的事 1回答
交通事故出院后继续门诊治疗能作为鉴定伤残的依据吗 1回答
离婚后房产主贷次贷能换吗 1回答
无锡医疗纠纷律师咨询 1回答
我朋友被他老公关在家里两天了我也联系不上她手机被他老公拿了,这样我可以选择报警吗 1回答
在工地受伤,是去劳动局,还是找劳动仲裁 1回答
交通事故,对方为六级伤残,医疗费用十五万左右,我为主要责任,一共要赔偿对方多 1回答
欠钱没有证据在派出所录口供说了欠一万还能反驳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