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刘)上县职高,他和同班同学(阮)周末因打王者争段位高低,2人相损。阮说不服就打架,刘不同意。到校后阮挑衅刘,刘跟他上届的哥们儿(程)说了,程让刘把阮一伙人喊到程寝室协调互相道个歉,这个事就算了了,他们都同意了,互相道歉后就各回各寝室了。刘就躺床上玩手机。过了一会阮一伙人冲进程寝室把程和程的同学(张)给打了。打完后回到寝室开始群殴刘,至刘左手小指骨折。现在张伤的最严重,伤到了牙齿。张家到学校要求赔偿,学校要求刘和阮赔付同样的费用3500元。刘全程没动过手,并且阮去打张,刘毫不知情。请问刘该不该承担这个费用。并且刘手指骨折学校只报销了医药费,我们也没有要求赔偿。
2021-01-30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