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公司四个月,岗位是平面设计,面试时说试用三个月转正,如今还未转正,公司以工作达不到理想要求劝退,如果不辞职就架空我,每周工作超出44小时,至今未签订任何合同,未购买保险
2025-02-20 04:35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您的问题涉及到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转正条件、工作时间等事项。同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您的工作时间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作时间超过了这个范围,请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此外,对于公司的行为,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无法协商解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最后,希望您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