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朋友托我办理事情,我要了六万元做费用,结果事情没办成,我把所有的钱要了回来在经过朋友同意的情况下我先借用一下,后来我还给朋友两万,剩下的钱因为我没有钱我一直还不上,朋友急了说告我去,请问我这属于诈骗吗?应该是什么性质的案件,请老师给我解答,谢谢。
2024-09-26 04:50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朋友之间的借款关系可能涉及不当得利和借贷纠纷。不当得利是指基于无合法依据而取得的利益,如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等。借贷纠纷则是指因借贷行为引起的争议,包括合同违约、债权债务不清等问题。如果您认为对方起诉是基于不当得利或借贷纠纷提起的,那么您的行为并不构成诈骗。 不过,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纠纷,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