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15离婚后认识现在的女朋友,认识以后她告诉我马上准备离婚,一直这样生活了快两年,带着孩子(男孩)两年之内没有任何工作和经济来源,一直由我担负她们的生活,16年12月份我出去打工至17年7月份,但是于17年6月份她认识了别的男人,认识这个男人我不知情,七月份以各样借口陆续拿走我八千多块钱,和一步手机(价值是2699元),还有摩托车一辆(当时买的时候她也在场,车5500元),现在我回家了,想要回属于我的东西,她故意躲着不见,不是我丢不起那些东西,而是太生气了,这种情况我该以什么理由起诉,需要连那个男人一起起诉吗?你们的律师费用多少?另外我这样起诉胜算有多少?
2025-02-20 04:37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明确您的权利诉求。如果您认为您有权要求返还财产,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您应该详细列出您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的价值、购买或租赁的价格等。 至于是否需要将被告一同起诉,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被告的行为导致了您遭受了严重的损害,并且这些损害与原告之间的纠纷有直接关联,那么法院可能会要求将被告一并列为共同被告。 至于律师费用,不同地区和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可能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说,律师费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所需的工作量来确定。因此,您可以在选择律师事务所之前询问其收费标准。 最后,胜利的概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因此,在起诉前,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得到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