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4年8.11号结的婚,2016年3.10生育一个女儿,因夫妻感情不和,他有家庭暴力行为,还有拒绝赡养我的父母,我想离婚,可是他不想离我们已经分居五个多月了,,我的女儿从35天到十个月一直是我的父母扶养,那个时候他在外地打工,到孩子10个月的时候他回来,就把孩子抢走了,并且当着医院众多人的面辱骂我的母亲,没结婚之前他就有家暴,并且说自己当过兵,要我们炸药炸死我们一家,怎么才可以离婚并且把孩子要回来,
2021-06-16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