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双胞胎女儿两周岁,丈夫给外人印象是性格憨厚,做事拖延,因某事不顺心吵架后,他有家暴行为,打我时虽然没下狠手,但是造成身上多处瘀青肿痛,甚至想掐死我,我要求协议离婚,要两女儿及他婚前所购一处房产作为孩子抚养费,他不同意,要我净身出户,因我是远嫁外地,只身一人,有固定工作,他是当地人,父母在身边,也有固定工作,如果我起诉离婚,是否能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2021-07-29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