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年前工伤,评残5级,现旧伤复发需丙类药物治疗保险不给报销。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回答数:307
您好,已过时效了。保险公司可以不予报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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