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没有合法登记就举行了婚礼财礼两次过了现金157800元(不包裹三金实物),我们在一起生活不到一年半因为家庭矛盾现女方提出离婚,我们家也多次去她们家和谈现已无果,我们提出返还财礼女方拒绝返还,我咨询一下法律能返还多少?
19天前您好,在我国婚姻法中,彩礼是双方父母为子女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予的财物。如果在没有办理正式婚姻手续的情况下举行婚礼并支付了彩礼,且婚后未共同生活,则彩礼一般应返还给男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您与对方因感情不合已决定离婚,且你们已经举行了婚礼并支付了部分彩礼,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相应的彩礼。请注意,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