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公租房如果被起诉,会收回公租房吗??
回答数:548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六)无故空关房屋达三个月以上的; (七)外迁或亡故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1811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387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