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男方办理离婚快2个月了,最近期间男方总是以索要结婚照和结婚戒指名牌为由,电话和短信骚扰我。并在短信内容里侮辱践踏冤枉我与其他男人有染,并恐吓我之前用的手机里有和其他男人的照片,因为以前用的手机在男方手里。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吗
2019-06-21 14:06您好,您可以及时报警。《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