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开车,遇到一位司机开车从我后方故意碰瓷撞到我,当时我刚刚开始变道,发现有车朝我撞来,立刻回方向躲避,但还是被对方朝我打了一把方向撞上了我,事后交警划我全责,我当时赔了,但心里一直不服,咨询一下,请帮我解答!谢谢!
2020-11-10 16:36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