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30万元,有借条还款,15年,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房产门面都有
2025-03-28 01:56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在你的情况下,即使双方在借条中未明确约定利息,也无需支付利息。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如果你认为对方应该按时归还借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建议你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借条原件、转账记录等,以便日后维权时使用。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