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已经成年,大一,父母离异, 我的父亲给我的生活费从1000又变成700,声称按法院判决书应该不再付抚养费给我,给700是因为我还在上学。父亲是公务员,母亲是下岗工人。这些生活费我很不满意,不知道父亲这么做是否合理。谢谢您!
2026-01-17 05:18尊敬的客户,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有权获得父母支付的生活费用。如果您认为您的父亲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书履行义务,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首先,您需要确认您父亲确实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书履行义务。这可能涉及到向当地法院申请执行令。 如果法院已经执行了判决,但您的父亲仍然不支付,那么您可以通过诉讼来要求他支付。 在任何情况下,都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您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