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农村户口,我把房子和地都卖了。但是合同上写了一条,如果国家有统一收回打乱重分,户口不迁出,我家分份归自己所有。现在国家在测量土地,要给办土地确权使用证,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能收回吗?再说我们写的这个合同有法律效率吗?
2024-10-28 14:53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以及房产买卖的法律条款。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及土地的所有权属于个人,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外,一般情况下无法直接转移所有权。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该合同中的“如果国家有统一收回打乱重分,户口不迁出,我家分份归自己所有”这一条款具有法律效力,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则可以考虑按照该条款处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规定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非适用于所有的情况。 对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即是否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在土地确权过程中,政府会依法对土地进行评估并确定其归属,而不会因为任何合同条款而改变土地的最终归属。 建议您与当地的政府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政策的具体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