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婆去世了,就是拆迁的时候,需要登记名字,她写的她的名字跟我妈的名字,外婆是户主,现在他的其他二个儿子要分房子有权利吗?他口头遗嘱也是交代房子给我妈妈,我想知道他登记的名字是不是就是办房产证的名字还是什么,这个有用吗,就是个红色的单子,靠那个单子去选的房子,
2024-11-28 16:52您的情况涉及遗产继承和房屋产权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外婆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明确指定财产如何分配,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其遗产应当由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共同继承。 关于您提到的登记姓名的情况,通常情况下,房产登记时会将所有共有人的名字一并登记,包括所有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因此,即使外婆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也需要在房产证上体现所有的共有者,以确保权益的公平分配。 至于口头遗嘱的内容是否有效,这取决于遗嘱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口头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并且见证人在场证明。此外,遗嘱内容也应真实、合法,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办理房产手续的过程,建议您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咨询,以便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