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徐卫东律师!我于2017年底离婚,婚内育有一个男孩,现在满十个月了,离婚时双方到民政局领了离婚证并签了协议书,孩子抚养权该我,但是我和孩子户口还在男方那边,现在想要迁走但是男方不配合,并且说只允许让我迁走自己的,孩子的不让迁,还说两年后他会要回抚养权,我想请问孩子满2岁以后男方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13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如果子女不满两周岁或者两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判决随母亲生活。但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在你的情况下,既然孩子已经满十个月,那么按照一般情况,他应该属于需要判给女方的范畴。但考虑到你和对方可能存在一些纠纷或矛盾,建议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看是否有调解的可能性。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在起诉之前,尽量收集证明自己有抚养条件和能力的相关证据,如工作收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等。 同时,在此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后,希望你们能够尽快解决问题,为孩子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