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前期经熟人介绍入职一家公司,一个月不到就离职了,但公司不给工资,理由是没签合同。但是试用期都是没有合同的。公司说这批入职人员是经由第三方招入的,三方是签了合同的,而我是内部人介绍的。但据我所知,都是没签合同的。和我同时入职的还有个第三方招入的人,他是后两天离职,他同样没签合同,离职时是有发工资的。请问这样合法吗?
2021-01-08 17:37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