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拐入非机动车道停留,致使非机动车造成追尾,请问是谁的责任?
2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因此,您提到的“机动车拐入非机动车道停留”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存在过错,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机动车驾驶员未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或未保持足够的车距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并导致对方人员受伤,那么该机动车驾驶员可能会被视为事故的主要责任方,需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但具体情况还需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确定。例如,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也存在过错(比如闯红灯或者没有按照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则可能减轻机动车驾驶员的责任。此外,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可以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来分配责任。 最终责任的判定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基于客观的事实和证据做出公正的判断。如果您对责任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