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经熟人介绍相亲认识,因女方家中拆迁,催促结婚 ,与4月拿证5月结婚 。十月以双方不合,提出离婚并在男方不在家时把衣物首饰东西收走。事后认为女方是以结婚骗取拆迁时多分一套房而结婚,现在拆迁款,房屋合同 到手而离婚。 彩礼二万结婚宴费用由男方出,结婚首饰花费三万一。女方结婚前贷款买车。声称车子新买算陪嫁,贷款由拆迁款还。 结婚房子是几年前父母全款购买并装修。女方拆迁时有一套房子是以结婚名额办的。男方单结婚时费用花了十万多。女方以没钱为由结婚没划一分钱,现在双方要离婚 那些是双方财产那些是个人财产。
2017-11-05 14:22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