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年前和一个女孩认识,并且时常有出去做了过界的事,我那时候已婚。女孩是离婚状态,后来今年女方又和前夫在一起,但一直没领证。今年她发现自己怀孕3个月,我会给她6000让她打掉,她当天没去打掉,后来说是要回老家打,回老家一周左右问我索要6000元说是给了钱就以后和我没关系,我给了。但是又过了没多久女方要求我再给一万,孩子这时候还没打掉,我先给了5000、承诺过年再给5000。但是孩子依然没打掉,现在12月女孩提出又想通了要回老家打,问我索要1万元,我给了他之后她又要我承诺事情完了之后给她10万元补偿。说是孩子拿出来对她伤害很大,伤害到了子宫。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7-12-10 13:10属于情感纠纷,住院产生相应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都是相应的义务,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