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3年我家的旧房子地下室受损,当时物业口头承诺说会赔偿损失,但并没有兑现,所以一个单元的人2013—2015年都没有交物业费且物业也没有催促。到了2015年物业主动说前面的事情不用管了,2015年之后的物业费已照常缴费。但是今年物业公司索要2013—2015年的物业费,并对之前的事情一概不认,并指出物业费是物业费,和业主受损没有关系,今年12月31日在旧小区门口张贴责任告知书通知5日内缴费,但本人已搬家并没有收到这个通知。现在物业准备起诉,请问该怎么办呢
2021-01-24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