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情况是这样的,我本人因为工伤住院,左脚腓骨多处骨折,脚踝多处骨折影响关节面并且韧带断开,上周四做的手术,现在医院说明天安排出院,请问接下来我该怎么和厂里做交接,之前也没要求什么,也没提过什么。现在医院安排出院,我本人目前是没有什么活动能力的,短期内应该也是如此。
2020-12-01 12:50《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