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工地做苦力活的,是在一个小包工头手下做事,我和包工头口头协议,包工头给我二百块钱一天,可是公司给我签合同是一万六千多一个月,包工头说多出来的工资是他的。合法吗。我可以不给他吗
2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您的工作时间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对工资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每月不少于167元的标准计算;对于加班加点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关于您提到的包工头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一万六千元月薪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可以要求重新协商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与包工头和公司的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 最后,希望您能够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此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