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能判缓刑吗
2019-08-18 11:34您好,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司法解释虚开增值税发票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量刑起点在三年以上,故不可能判处缓刑。但是刑事案件建议尽早委托律师,因为律师越早介入对被告人越有利。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为您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