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抚养费的问题:我是07年生的女儿,09年6月离婚,协议是判给男方,女方不出抚养费,因为男方带小孩不方便,离婚后小孩为女方抚养,直到2017年年初,由男方带走,期间男方未出抚养费。现在我要拿到这几年的抚养费该怎么办?抚养费他该怎么出,2013年他又生了一个小孩,按照国家标准,是否2013年前为基本工资的30%,2013后为20%。他有两份固定工作,是否是按两份工作的基本工资一起算,单位的基本工资一般比较少,奖金比较多,那是否只能按基本工资比例算,我该通过什么途径起诉,需要什么手续和文件。还没有协商,咨询
2025-08-03 12:00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抚养费问题,建议您首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应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确定。 提交证据材料。收集证明孩子实际生活费用的相关证据,如学校学费、医疗费用等,并准备好相应的发票或收据等凭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收集充分证据并确保符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向法院提交诉状,申请支付抚养费。 法律援助。考虑到案件复杂性和涉及金额较大,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请注意,具体操作时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