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半路夫妻(男方原是女方前夫手下员工。男方有个女儿,女方有两个女儿,)结婚多年,男方从未养家,从未给妻女支付过一分钱,全是女方赚钱养家,送双方女儿读书。二十多年来,女方对男方尽职尽责,在男方生病时更是鞍前马后,关怀备至;男方在外欠钱,女方与女方的女儿也有帮还。男方在女方病危期间,不闻不问,更无照顾,任其自生自灭,限好有女方女儿与邻居在身边照顾。男方回家,只问要钱。女方与女方女儿买房,名字是女方女儿的,男方多次赶女方女儿走,甚至放言:我与那哪领导好,不满意我要求,我要告你们虐待……男方女儿不想养老人,都是女方与女方女儿在养,男方态度恶劣,举止偶尔猥亵。现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2021-07-14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