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木上有个无证经营商店的人给人卖酒,那个人喝酒后冻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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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酒类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全部酒类产品、没收酒类生产加工设备、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相当于非法所得2-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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