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借款人,把钱借给了朋友小赵,经他手,把钱转借给他姐夫,合同上面写的是他姐夫名字,剩下还有五个担保人,借款10万元,利率1.5分,三年多了,利滚利都16万多了,要不上来,总是推脱我,没办法只能起诉他,起诉快一个月了,法院说其中一个担保人找不到,还有两个打工去了,找不到那个是合同上面的名字看不清一个字,不确定是武,还是年,今天又来电话说只能公告了,我确实不明白这个该怎么办,难道有借据,有担保人,钱还能黄了不成,,,,,
2天前首先,关于您的情况,您需要仔细审查借贷合同和相关的证据。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借款金额、利率以及还款期限等条款均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无法找到的被告,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其到庭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公告方式将相关文件送达给被告。公告期满后,如果没有收到被告的答辩或同意调解的书面意见,您可以继续进行诉讼程序。 最后,建议您在准备诉讼材料时,详细记录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借款凭证、担保人姓名、联系方式、借款时间、还款日期等关键信息。这样可以帮助您更好地证明自己的主张,并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重要的是确保所有的证据充分、准确,并尽可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