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处对象期间,男方没有正当工作,靠女方做生意养活,男方家给予过两人生活上的金钱帮助,后因两人要做小买卖男方家里给拿了一万元钱(租摊位买器具,男方家里主动给拿并非女方要的),可两人分手了,女方什么都没要没拿,男方母亲却以两人恋爱期间花销和主动给拿做买卖的钱为由,找女方要钱,要求退换!女方是否应该退还!分手原因男方施暴两次,后一次要掐死女方!
6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另一方可以提供帮助。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决定分手,并且一方提出要求退还帮助,那么这种情况可能被视为一种不当请求或不道德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不需要退还任何金额。因为女方没有义务偿还任何款项,除非有明确的法律协议或书面约定。此外,即使有口头协议,也需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至于男方的母亲索要款项的问题,她有权知道这些款项是如何使用的,但无权要求退款。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合法用途的,则她不应要求退款。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或者男方的家人不知道这笔钱如何使用,他们应该尊重女方的权利并停止索要款项。 总之,如果女方不同意退还任何款项,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男方的家人也应该了解他们的权利和责任,以便采取适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