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和公司签订三年半公寓出租合同,干四个月合同保证金一万半年租金六万五千元,本来以为年令大了赚点养老钱,钱是姑娘给借的,现在身体不好想要退出,但又赔不起额外年租金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我又没钱如果公司起诉我我能承担多大责任。请求律师帮忙出主意,谢谢您!胡
4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选择。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公司签订了公寓出租合同,并且已经支付了一定的押金和租金,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退还剩余的租金并返还押金。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否能够避免支付额外的年租金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一般来说,租赁合同中可能会对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有明确的规定,包括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赔偿标准等。您可以详细阅读合同条款或者咨询专业人士,以了解是否有相关的规定。 在考虑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或退出时,请务必仔细权衡利弊,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处理相关事宜,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