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是农村的结婚三年和父母住在一起,房子是农村自己盖的那种,是他母亲的名字,婚前盖的,有辆车是婚后个男方父母和资买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男方写的是他父亲的名字,有一万存款,有一个两岁半的男孩,男方和他家人因为给我看病和家庭矛盾把我赶出来了并提出离婚,因为婚后的矛盾给我造成了心理和精神上的疾病,我现在如果要离婚这个财产上该怎么分配?孩子扶养权归谁?给我心理和精神上造成的疾病可以要求他赔偿吗?该怎么赔偿?
2024-09-06 13:11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 财产分割。 -如果该房屋是婚前由女方父母出资建造,且双方未对财产进行约定,则房产应属于女方所有。 -若房产为婚后共同购买,并登记在男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赠与或遗嘱指定给男方,否则房产仍属夫妻共有财产。 -关于车辆,如果是婚后共同购置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可能需要考虑具体情形。 子女抚养权归属。 -儿子的抚养权通常会倾向于给予有利于其成长的生活环境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将取决于您的意愿以及法院的裁决。 精神损害赔偿。 -您的精神损害是否构成赔偿标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例如,如果男方的行为导致了您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那么可能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这种赔偿往往不是单方面的责任,而是基于损害的程度而定。 法律援助。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 最后,请记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尊重事实、证据和法律程序至关重要。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