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内期间,即两年前我转给我父亲60万元钱,对方是知情的,后来感情恶化,打算起诉离婚,对方要求拿回这部分钱,说是我转移财产,请问我该怎么办?2,如果我现在把钱转回,再分批取现金出来,然后再起诉离婚,这样行的通吗?
2025-09-03 19:43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您已经将这笔款项转给您的父亲,并且对方也知悉了这一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来处理这种情况。 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您现在决定将这笔款项转回并分期取出,然后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再次提起诉讼以结束婚姻关系,这可能会有一定的风险。首先,因为您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所以可能需要证明这些款项的来源以及它们被转移到您父亲手中的合法性。其次,即使您能够证明这些款项确实来源于您的个人财产,也需要证明这些款项已经被用于家庭支出或其他合法用途。此外,如果您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款项确实是用于家庭支出或合法用途,则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因此,在考虑采取上述行动之前,强烈建议您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获得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