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做爱了,我20周岁,对方15周岁,对方父母知道了,要告我,请问我会有什么罪名?对方已满14周岁,是自愿的,有对方的笔录和开房记录能定罪吗?派出所能凭这个就刑事拘留吗?
7天前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行为无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同意进行性行为,也不能被视为有效的合同行为。 其次,如果女方已经年满14周岁,且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了性行为,则不构成犯罪。但是,由于该案件涉及到未成年被害人,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如拘留等。 最后,关于是否能够提起诉讼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你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可以向法院提出不起诉申请;如果对方起诉,法院会根据证据材料和事实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并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