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6月23号给我女儿报了游泳培训班,日期是2018年7月1日到8月31日暑假期间,缴费800元。在暑假期间,我女儿得了湿疹,身上起了疙瘩,遵照医嘱,不能游泳,怕病情反复。于是我就找游泳馆要求退费,可游泳馆拒不退费,当是游泳协议上写的不退费,可是是他们自己签的协议,自己写的名字,我根本不知道这份协议的内容,也没有签字,现在他们不给我退费,我该。怎么办?
26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其次,您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最后,如果您认为游泳馆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可以采取其他救济措施,例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游泳馆退还剩余的培训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