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政府误判,30年后可起诉吗?
回答数:452
对于三十年前的民事判决,由于一事不再理原则,当事人不能通过重复起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如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以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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