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年初加入公司,2018年5月因家里原因辞职离开公司(工资从3000上涨到5000每月) 2019年9月公司法人返聘回公司(工资为7000每月)一直到2020年1月公司法人口头协议年薪12万(按月发放)加年终奖,因疫情3月中旬才去上班,其中带薪工资发1200多一个月,4~7月工资每月工资为10000元,后因政策问题,公司以减少开支为由强制员工休假,部分员工上班,休假员工工资降为50元一天,(至今未发)现又以减少开支为由,直接开除,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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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与公司沟通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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