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违纪了 老师叫我回去休息 然后我去读书就不要我读书了 我已经打电话给教育局了 不管用 老师说16岁了 不用接受义务教育了
2025-04-05 10:05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学校纪律管理。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此,即使学生已满16周岁,也必须接受义务教育。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学校的教师或校长进行沟通,了解其决定的理由是否充分,并提出您的意见。 如果您的意见被拒绝,您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调查处理。 您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律师事务所或者相关机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任何行为都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避免因不当行为而受到更严重的处罚。同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也是必要的。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