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6年7月19日结婚,2016年10月底领的结婚证,2016年4月分送的彩礼12万,结婚前几天又给10万上车礼,但是这10万是存在我对象名下,所以我实则只拿到12万彩礼钱,家里有一套房子和一辆车,还没来得及过户目前都在他父亲名下,如果现在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2024-08-11 23:47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或婚后所得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彩礼通常归男方所有。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彩礼是由您支付的,并且当时双方并未就财产归属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彩礼应当由您一方获得。另外,如果您认为您在婚姻期间对家庭做出过贡献,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彩礼无法全部返还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部分彩礼。 至于房产和车辆的处理,则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建议您与家人和律师详细讨论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