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传唤时间不能超过
2020-10-27 18:51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