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双方各自承担债权人债务 那另一方的债权人还有权利问我要债吗?
2025-10-17 16:43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对方的债务,那么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中,这一约定通常会被考虑。这意味着,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协议,否则配偶之间关于债务的约定不适用于债权人。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可能会向新的配偶主张债务。例如,如果债务是在婚姻期间产生的,且该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需要的(如购买房屋),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笔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一部分,那么债权人可能有权要求新配偶偿还这部分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新的配偶可能会被要求偿还一部分或全部债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必须完全偿还所有债务,而是取决于债务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协议。此外,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他们的债权是在离婚前形成的,并且没有证据表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一部分,那么债权人可能无法获得全额偿还。 总之,离婚后,即使夫妻双方约定了各自的债务责任,但新的配偶仍然有可能要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