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婚姻期间。老公父母离婚赠予我老公一套房产,现已经是老公名字。我老公想要填我名字。他母亲不同意。如果填我名字后又公证是夫妻共同财产。他可不可以私下跟母亲再写一份协议,赠予的房产有我名字,赠予无效,他同意把房子还给父母。 因为他说房子写我名字,我拿出10万块钱另买一套房子做首付。毕竟结婚时他家什么都没给我,我怕到时候,赠予的房产还给他父母,我还扔里10万块?
24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属于单方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只需向另一方交付财物,并不需对方书面同意即可成立。因此,即使您和您的丈夫签署了一份赠与合同,也无需征得其父母的同意。 至于您提到的“私下再写一份协议”赠予的房产有您名字的情况,这种做法并不合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不得擅自处分其所有权,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您是否愿意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这需要您仔细考虑自己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房产未来的规划。 如果您不愿意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希望保留房产的所有权,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 关于您提出的购买新房作为首付的行为,您可以先了解当地的购房政策,看看是否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或者条件限制,以便做出更合理的决策。 总之,对于此类涉及个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加准确和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