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zxh.gov.cn/art/2012/11/29/art_1177929_3058891.html西湖区农村建房条文,在建前没有说过这个东西,现在建到一半说这个规定,因基础面积150平,现在只准造两层。去年按规定计算大户最高面积480平,问现在有没有办法造三层
2024-09-19 04:21您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6号)的规定,新建房屋的户数、建筑层数以及建筑面积等应当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控制,并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因此,如果您的房屋已经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那么您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如果您还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则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有关部门审查后确定是否可以按照原计划进行建设。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