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著作权的问题 是这样的 我是某平台的制作 需要寻找编剧合作制作乙女游戏 我找的剧本娘于18年在该平台以外的地方发布过一篇连载文章 后因为要重新发在现在的平台将那篇文章设置成了仅自己可见 一个月以后 我们平台的另一个作者再未经过剧本娘的同意下私自将微博上未公开的全文发在了自己的福利群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 他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侵权
回答数:817
著作权以优先登记注册者为准,都没有登记的可以提供有创意原稿时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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