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原告女方,2016年4月19日,起诉男方,因男方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吃喝嫖赌,行踪不定,家里所有东西和钱都挥霍一空,起诉离婚,从起诉到现在男方至今下落不明,已经公告,也有证据,现有一子,6岁,现在跟我,开庭被告也没来,我也放弃财产,请问什么时候能判离婚,孩子判给我吗,抚养费多钱
2024-07-17 12:23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我需要明确的是,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我们无法提供具体的时间表或判决结果。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庭的处理速度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态度等。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男方确实下落不明,并且法院已经发布了公告,那么可能意味着他已经被列为失踪人或者逃逸者。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官可能会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给母亲,并要求父亲支付适当的抚养费用。 至于何时能够判决离婚和抚养费的具体金额,这通常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量。如果您希望了解更详细的判决结果,请尽快与当地法院联系并询问相关事宜。同时,建议您保持积极的态度,尽可能地收集支持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并按照法官的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