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们是没领结婚证 但是在家里办的酒席 买房子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 因为银行卡是他的名字 但是首付是我俩一起出的钱 这属于我们俩的共同财产吗
20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房产并承担了部分首付款,因此该房产可以视为你们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此外,关于银行账户和银行卡,虽然名字是丈夫的,但实际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是由您两人共同承担的,这也表明这部分资金也应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您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定义,房产及与之相关的财务资源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具体分割细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