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客厅家具于10月5日签订单,贷款支付全款,金额约1万3,于11月28日发货。现咨询商家(商家并未主动告知),商家说28号发不了货,答复跟单的人还未回复之类,需要延时数日。签订的合同订单中,仅有买方需知,并没有卖方违约处理事项。请问作为消费者,具有什么权益。1.延时发货是否合理;2.如真要延时发货,能否要求索赔,索赔金额有没有什么依据。3.如果延时发货不能接受,赔偿方案是什么,依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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