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嚒

2019-10-09 12:3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019-10-09 12:38:0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602今日律师解答 50303

相关推荐
交通事故致两死怎么判 1回答
瀛和律师机构模式弊端 1回答
你好可以短信咨询吗?不方便接电话 1回答
他人给我跨行转账还没到账就被冻结了显示洗钱行为怎么处理 1回答
平安银行法务部的伎俩 1回答
银行信用卡不还,担保人有责任吗 1回答
偷偷转了亲戚的4000块钱她们去报案了怎么办 1回答
开庭过后可以处理死者的后事吗? 1回答
事故中对方主责我方次责对方无牌无照无证我方有证可车辆报废对方住院我 1回答
证人材料丢了,劳动局有备案吗 1回答
小时候被人打了身体畸形但找不到证据怎么打官司 1回答
服刑人员在监狱里又犯了诈骗罪该怎么判刑 1回答
工地老板欠工资不给找记者曝光他们会有什么影响 1回答
押金1000元上面有公司公章现在找不到人退钱怎么办 1回答
民间借贷纠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单方判决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