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2007年某地方购买共48亩地,钱全部付完,村民签字盖章,省市有批文,后2014年因我丈夫突发脑溢血现已重度残疾,地我让我家里人种着,2015年有人占用10亩,我知道后就打电话问他你是不是想种我家的地,他说他种他的11亩地,我和我丈夫找他去说理,没想到刚到他家门口还没开口就被砍刀在地,后来报警处理的过程中他的供词也承认他说他种他的11亩地, ◤法院只处理了伤害罪,但我想知道我的10亩地,这怎么说,算是什么意思???这10亩地是不是需要另外提起一个诉讼,。但我不知道以什么名义诉讼,是敲诈勒索吗?还是??如果不把这件事搞明白,等他出狱后,他还会说十一亩地是他的,因为我是一个没有自我保护能
2017-12-29 23:38